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始建于1982年,前身为山东省法律学校,2006年升格为职业学院,是山东省唯一一所警察类高等职业院校。2009年被中央政法委、中组部、司法部等15部委确定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2016年被省教育厅批准为“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院校,2018年被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人社部、司法部等国家六部门确定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定向招录院校,2019年被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为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先后加挂山东司法行政学院、山东律师学院、山东省委党校省司法厅分校牌子。实行学历教育与干部教育培训一体运行的办学体制。
截至2023年,学院现有燕山、明水两个校区和青岛一个中心,占地550余亩。燕山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济南市区燕子山脚下,明水校区位于山川秀美的章丘大学园区胡山西麓,司法职业教育交流中心位于环境优美的青岛八大关内。学院设有法律实务系、警务系、公共安全系、司法行政系、警务实战技能教研部、公共基础教研部、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继续教育部8个教学系部,在校生规模达8600余人。
截至2023年,学院建有1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2个省级品牌专业群,共开设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信息安全、行政执行、法律事务、法律文秘、民事执行、司法警务、社区矫正、司法信息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大数据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应急救援技术、建筑消防技术、安全保卫管理等16个专业,其中司法警务、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信息技术、司法信息安全、行政执行等6个专业为司法类国控专业。
建校多年来,学院始终坚持“政治建校、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坚持警务化管理育人模式,形成了“法警并举、文武兼备,专本套读、提高层次,便捷入警、服务行业,教育培训、一体运行”四大办学特色。建校至今,学院共为社会特别是基层政法系统培养输送了30000多名优秀法律人才,许多毕业生已成为政法系统的骨干力量,有些已走上各级政法部门领导岗位。学院建设发展受到上级部门和社会的充分肯定,先后荣获全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被司法部荣记集体一等功,被教育部批准为高教自学考试“全国示范学习服务中心”试点建设单位。
1982年12月31日,经山东省政府批准,建立山东省司法学校。
1989年6月16日,经山东省政府批准,更名为山东省法律学校。
2006年4月25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升格并更名为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校由原中等专业学校升格为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由原中专教育层次升格为大学专科教育层次。
2009年,学院被中央政法委、中组部、司法部等中央15部委确定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
2010年1月22日,章丘校区举行开工奠基仪式。10月28日,章丘校区正式启用,学生由济南校区搬迁至章丘新校区。济南校区不在作为教学校区,只作为培训基地负责政法干警和法律人才的培训工作。
2011年,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学院挂牌成立山东司法行政学院。
2012年10月27日,在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揭牌成立山东律师学院,学院是山东省首个揭牌成立的律师学院,承担全省律师等专业人员培训任务。
2013年,山东司法行政学院启动运作,开始正式承接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任务。
2016年,学院被省教育厅批准为“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院校。
2018年,学院被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人社部、司法部等国家六部门确定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定向招录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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