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隶属于河南省司法厅,业务受省教育厅指导,是以高等司法警官职业教育为主,多种专业教育并举,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政法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前身为河南省劳改警察学校、河南省司法警官学校,1984年建校,1987年开始招生,2001年4月升格为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5年8月,学院由文劳路整体搬入学术气氛浓厚、自然风光秀丽的龙子湖高校园区。
学院绿树成荫,鸟语花香,风景优美,环境幽雅,是“河南省园林单位”和“河南省卫生先进单位”。校园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截至2023年,学校主要教学设施有教学楼、培训楼、图书馆、实验实训楼、射击馆、警体馆、游泳馆、餐厅、学生公寓、教师公寓、礼堂、超市等。有400米标准塑胶跑道、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有枪械、散打练功等完善、配套的警用训练器材;有计算机、语音、刑事照相、痕迹检验、心理咨询与测试、财会、模拟法庭等实验、实训场所。图书馆馆藏图书60万册, 电子阅览设备先进、功能齐全,能够适应培养现代化警官的需要。校园网覆盖学校各部门,并与 INTERNET 联网, 教室全部实现多媒体教学,满足各类信息化教育教学需要。学院不断改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加强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加快学院信息化建设,增强信息化管理和能力,打造智慧化校园。
建校以来,共为社会培养各类毕业生4.6万余人,为司法行政系统培训干警6.2万人次。毕业生中有1人被追认为烈士并被追记个人一等功,4人被河南省政法委、郑州市委、市政府命名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65人荣立二等功,520人荣立三等功,7800人次受到各种嘉奖和表扬。历届毕业生中,已有60%走上各级领导岗位,成为所在单位骨干。
截至2023年,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爱岗敬业、业务能力强、学术水平高的师资队伍,设置有监所管理系、法律系、信息技术系、警察学系、司法行政管理系、基础部、思政部、警体部、警察技术实验中心等教学机构,开设有刑事执行、行政执行、刑事侦查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鉴定技术、社区矫正、司法信息技术、司法警务、法律事务、法律文秘、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技术等14个专业。其中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行政执行、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等4个专业为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
经多年发展,初步形成了刑事执行、法律实务、司法技术等17个专业组成的3大专业群,具有了河南司法警官职业教育的专业特色。法律事务、刑事执行专业为河南省高等学校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刑事执行、计算机应用技术、社区矫正为河南省高等教育创新行动计划骨干专业。刑事执行、社区矫正、司法鉴定技术专业为学院特色专业。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3年统一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20号)和教育主管部门关于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我院2023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我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教育招生考试部门、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第五条 国标代码:12781。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66号。
第十条 我院是河南省唯一一所公办全日制司法警官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办法,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十四条 2023年学院有刑事执行、行政执行、刑事侦查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鉴定技术、社区矫正、司法信息技术、司法警务、法律事务、法律文秘、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技术等14个招生专业,其中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行政执行和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4个专业为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
第十五条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结合学院生源结构、往年录取情况等因素,科学分配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等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调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录取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条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一条 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其他专业安排在高职高专批次录取。
第二十二条 高职高专批次专业不限男女比例。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男女比例以上级主管部门颁布的为准。
第二十三条 报考高职高专批次的考生身体条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没有其他特殊要求。
第二十四条 报考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考生须通过政治考察。
第二十五条 报考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考生须面试合格。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司法行政警察工作。
第二十六条 报考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除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外,还须达到以下标准:
(一)体检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在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无色弱。
5.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对考生身高、体重、面容、外观、血压、视力、色觉、听力和嗅觉等重点项目,由体检医师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范进行现场检查。体检现场实行全程录像。
(二)体能测试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
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
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
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试结论为合格。体能测试使用全自动高速体能测试摄录系统,实行全程录像。
第二十七条 如上级主管部门就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招生工作颁布新的规定,按最新文件执行。
第二十八条 录取结果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形式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第六章 其 它
第二十九条 学院2023年收费标准依照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执行,学费标准为:文科类专业37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42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暂定为六人间6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照政府最新政策执行。代收教材费600元/生•年,按学年据实结算,多退少补。生活费用自理。
第三十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体检或复查不符合条件的新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档4300元/人•年,二档3300元/人•年,三档2300元/人•年,以及学院奖学金,一等奖1000元/人•年,二等奖800元/人•年,三等奖500元/人•年。同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勤工助学12元/小时,一个月不超过40小时;以及临时困难补助(结合学生实际困难情况予以资助)、新生绿色通道等各类资助项目,助力贫困生顺利入学,并为其成长成才保驾护航。
第三十二条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十三条 毕业生可参加专升本考试,成为其他院校的全日制本科生,可参加面向社会的行政、事业单位招录考试就业,也可通过公司、企业应聘就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教育部、国家公务员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20号)文件精神,2023年录取的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学生在毕业时,可参加我省司法行政系统面向我院该类毕业生的公务员招录,按照一定比例择优录用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
第三十四条 我院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内容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
第三十五条 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66号(金水东路与明理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
邮政编码:450046
联系电话:0371—63760931
学院网址:http://www.hnsfjy.net
电子邮箱:jingyuan411@126.com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我院没有设立任何分校,没有与任何学校联合办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23年招生专业一览表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类型 | 培养类型 | 面向群体 | 学制 | 师范 | 艺术 | 中外合作办学 | 招生人数 | 所属学科门类 | >学费(元/年) | >方向 | >备注 |
大数据与会计 | 530302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 | >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10201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 > | |
大数据技术 | 510205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 > |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510207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 > | |
法律事务 | 580401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 | > | |
法律文秘 | 580402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 | > | |
刑事执行 | 580501K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 | > | |
行政执行 | 580503K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 | > | |
司法警务 | 580504K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 | > | |
社区矫正 | 580505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 | > | |
刑事侦查技术 | 580601K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 | > | |
司法信息技术 | 580602K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理工类 | >4200 | > | > | |
司法鉴定技术 | 580603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 | > | |
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 | 580605K | 普通 | 全日制 | 3 | 否 | 否 | 否 | - | 文科类 | >3700 | > | > |
本章更新于2023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截至2021年,学院教师共主编、参编教材350部,出版专著48部,发表各种学术论文1900余篇,其中获奖论文165篇,承担完成各类科研课题400余项,获地厅级以上科研成果350项,省部级以上60项。专业教材中有司法部试点改革教材2部,全国司法职业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3部,省重点教材8部。公开出版发行的《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连年被评为河南省社会科学类一级期刊。在河南省高校学报综合质量评估中,被评为河南省高校特色期刊,在全国高职高专“三优”评比中,被评为全国高职高专优秀学报一等奖,为学院和其他院校师生、司法行政干警进行学术研究与交流提供了重要阵地。
学院先后被有关部门评为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学校。2015年被命名为河南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016年被确定为“依法治校示范校”。2017年被评为第十六届“河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2018年, 被省教育厅确定为“河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学校。2019年4月,被评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河南人民满意的高校”。2020年,被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命名为“2017—2019年度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被河南省委直属机关工委授予“2018—2019年度河南省直机关五一劳动奖状”,被省委政法委评为2019年度平安建设先进单位,被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工作部评为“2020年河南省国防教育模范高校达标单位”、被省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评为“河南省平安校园”、被省直爱卫会评为“河南省无烟示范单位”,被郑州市公安局评为“高校维稳安保工作先进单位”。
1984年5月,成立河南省劳改劳教工作干部学校。
1986年12月,更名为河南省劳改警察学校。
1992年10月,更名为河南省司法警官学校。
1997年11月,被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部级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1998年5月,被司法部确认为司法部部级重点中专。
2000年5月,被教育部确认为国家重点中专。
2000年6月,司法部将学院纳入全国司法警官学院重点建设规划。
2001年4月,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06年11月,通过河南省教育厅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获得良好等级。
2010年8月,被司法部确认为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实验院校。
2013年11月,通过河南省教育厅组织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2015年3月,被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司法厅授予河南省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2016年12月,被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司法厅批准为“依法治校示范校”。
2017年4月,荣获“河南综合实力20强领军高校”。
2017年,被河南省总工会评为第十六届“河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
2018年3月,被省教育厅确定为“河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学校。
2018年4月,被评为“改革开放40周年具有国内影响力河南高校”。
2019年,被河南省公安厅评为“2018年全省高校维稳安保工作先进单位”。在2019年度黄河教育奖评选活动中,被评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河南人民满意的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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