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简称“长江工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直属的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是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全国优质水利高职院校、湖北省“双高计划”建设单位。
学校前身是长江工程大学,是在毛主席、周总理亲切关怀下,为满足长江开发治理需要,于1959年成立的本科高校,首任校长是被毛主席称为“长江王”的林一山。1974年11月从武汉市搬迁到赤壁市恢复办学,更名长江水利水电学校,是国家级重点中专。1982年3月成立了长江职工大学,与长江水利水电学校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两个层次、统一管理”的组织体制。2003年升格为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由水利部划转湖北省人民政府管理。2008年整体回迁武汉办学。2009年丹江口职工大学进入,2021年湖北省工业经济学校进入,形成了文化大道主校区、长江新城校区“一校两区”办学格局。
截至2023年7月,文化大道校区位于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9号,长江新城校区位于武汉市黄陂区武湖镇汉施大道82号,占地面积600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万人,教职工近500人,现有水利水电学院、计算机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城市建设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测绘信息工程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课部等教学院部,设置42个高职专业。立项建设省级高水平专业群2个(生态水利、智能制造),对接服务湖北“51020”现代产业集群发展重点专业群2个(生态水利、测绘地理信息)。
1959年,长江工程大学创办。
1973年10月,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经请示水利电力部批准开始筹备复校。
1974年11月,学校从武汉市搬迁到湖北赤壁市(原蒲圻市),并将原长江工程大学更名为长江水利水电学校。
1982年3月,成立了长江职工大学,长江职工大学与长江水利水电学校均隶属水利部,由长江委主管,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两校一体”的组织体制。
2000年,长江水利水电学校通过国家办学水平评估,列入国家中专;8月长江职工大学(长江水利水电学校)继续由长江水利委员会管理,教育教学业务归口教育行政部门管理。
2001年,学校与华中科技大学合作,成立了华中科技大学现代远程教育长江职工大学学习中心。
2002年,武汉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在学院设立本科教学点。
2003年5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将长江职工大学(长江水利水电学校)改制更名为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04年6月,学院由水利部划转湖北省管理。
2008年9月,学院由湖北省赤壁市迁回武汉市。
2009年9月,原丹江口职工大学并入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1月,学院被水利部确定为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建设单位。
2015年,学院被水利部确定为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院校。
2018年7月,学院被确定为全国优质水利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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