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的前身是成立于1993年的浏阳外国语进修学校。1997年更名为浏阳外国语进修学院。2006年,学校升格为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并更名为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截至2023年6月,学校拥有长沙和浏阳两个校区,占地1000多亩,主校区坐落于望城区丁字镇,设8个二级学院,现有教职员工近千人,学生15000余人,教学设施齐备,是一所现代化、智慧化、生态化的校园。学院以外语专业为主导,以涉外商贸服务类人才培养为目标。现设有英语系、西语系、东语系、涉外经济管理系、艺术与教育系、信息科学与工程系、护理系、中职教育部。
截至2023年6月,学校聚焦专业对接产(行)业,构建了以应用外语专业群为主体,以涉外商贸服务、涉外护理康养专业群为两翼,以信息工程、教育与艺术等为多轮的专业群布局,形成了适应外向型经济发展需求的应用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为外贸企业行业解决人才需求痛点,学校创新了“三双”人才培养体系,并通过实施“三全育人、五育融合”育人工程进一步夯实“三双”人才培养基础。学校整体实施“外语+技能”与“技能+外语”特色培养,形成了涉外人才培养特色。近年来,学校先进办学理念及内涵式建设成果被人民网、《中国教育报》、《中国日报》、学习强国、《三湘都市报》、湖南教育电视台、红网、新湖南、华声在线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
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达到专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文凭。毕业生在国家政策指导下,通过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创业。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072 湖南省(内)代码:4788
第五条 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丁字湾街道京阳大道。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考核合格,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有关省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要事项,执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决定,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与招生有关的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多重监督机制,严格按照流程与规定进行招生,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领导小组,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监督,受理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第十三条 2023年学校面向全国15个省(市、区)招生,详细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四条 各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00%,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并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专业安排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不设置志愿分数级差。
第二十条 进档考生若出现投档成绩同分的情况,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规则为:语文、数学、外语。
第二十一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值计入录取排序成绩。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录本省(区、市)招生考试网站或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二十三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下进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第二十四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相关物价部门暂核定的标准收费,具体各专业收费标准见学校招生网,如有新规定按新标准收费。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四金、国家助学金,金额最高分别为8000元/年、5000元/年、4400元/年(一等国家助学金)、3300元/年(二等国家助学金)、2200元/年(三等国家助学金)。
第二十六条 对于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及计划进度,采取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贫困考生资助项目和专业特别助学金等措施予以帮助。学校倡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通过获得各级各类奖学金完成学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校原有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变更,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0731-88164788、88204788
招生监察电话:0731-88560081
网 址:http://www.huwai.edu.cn/
本章更新于2023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教学资源丰富,截至2023年6月,建有省级专业教学团队1个,省级高等职业教育一流特色专业群1个,省级精品专业2个,省市级精品课程13门,省级职教优秀教材1本,湖南省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1个,长沙市重点职教项目对接地方产业的(小语种应用)校企合作示范基地1个。学校鼓励教师开展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
近年来,教师承担省级及以上研究项目130项,发表学术论文70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教材)30余部,授权专利30项,获省级教学、科研成果奖10余项,优秀论文奖励150余项。近年来,学生在全国性比赛中获奖74项,省级竞赛中获奖147项,其中获省级特等奖、一等奖37人次。在省级抽查中,学生毕业设计通过率多次达100%,专业技能通过率95%以上,学生总体就业率均达90%以上。
历经多年风雨洗礼与砥砺深耕,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始终遵循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坚持走“职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发展道路,为社会发展培养了5万余名有外语特长的应用技能型人才,得到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2012年学校顺利通过全国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合格评估,2016年入选高等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排行榜50强。学校先后获民政部规范化办学评估“5A”级单位、湖南省首届“十佳民办高校”、湖南省毕业生就业“一把手工程”优秀学校、湖南省民办教育协会办学先进单位、湖南省民办教育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以及湖南省教育系统网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优秀单位,是中国国际教育协会理事单位、湖南省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单位、湖南省教育国际交流副会长单位、世界职业教育院校联盟会员单位以及世界法语大学联盟(AUF)成员单位。
学校坚持服务社会,践行使命担当,成立产教融合学院,实施“十百千”工程,即建设10个产教深度融合的示范性项目、100家规模企业的实习实训基地、1000家稳定的学生就业基地。11个项目获批湖南省教育厅“1+X”证书制度试点,创建了2个实质性运行的产教融合项目和1个学徒制项目,与华为、思科、万达集团、华友钴业、万蓬实业等知名企业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建立了系列校企合作订单班,为企业培养急需的应用技能型人才。
1993年,浏阳外国语学校创建。
1997年,经原湖南省教育委员会批准,更名为浏阳外国语进修学院。
2006年2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家教育部备案,升格为普通高等职业学校,更名为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2019年8月,学校整体搬迁至望城校区。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