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波市居民天然气价格
根据《宁波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市区居民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用气量的通知》(甬价管〔2017〕59号),管道天然气覆盖范围内的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含上述区域内的所有功能区)的居民用气价格标准为:第一阶梯年用气量为324立方米及以下部分,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95元(含税,下同);第二阶梯年用气量为324立方米以上1800立方米及以下部分,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3.50元;第三阶梯年用气量为1800立方米以上部分,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4.50元。
宁波非居民天然气价格
根据《宁波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调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的函》,自2024年4月1日起,宁波市区管道天然气覆盖范围内的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奉化区及辖区内的功能区(不包括大榭开发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3.90元(含税)。燃气经营企业可根据经营成本、用户用气的实际情况,在此价格基础上,自主合理确定下浮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