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1月14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就福州塔斯汀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塔斯汀公司)告“塔诗汀”商标侵权一案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塔诗汀”方已构成侵犯塔斯汀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判令其停止侵权行为并依法赔偿500万元。
据了解,该案源于“塔诗汀”方长期以来以极高相似度模仿塔斯汀品牌进行经营牟利。其在经营中使用了与塔斯汀相同或近似的装潢、标识进行广告与招商宣传,存在虚假宣传、商业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塔斯汀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提起诉讼,案件经公开审理后于2026年1月14日宣判。
中国汉堡连锁品牌塔斯汀创立于2012年,首店落户南昌,截至2025年11月在营门店数已超万家。而“塔诗汀”将自己包装成塔斯汀兄弟品牌的诸多行为,严重误导消费者,不少人稍不留意便误入山寨门店或错下订单,合法权益与消费体验受到直接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