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湖北省司法警官训练总队)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国家教育部备案,湖北省司法厅管理的全省唯一一所政法类、警察类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由湖北省警官学校、湖北省司法学校、湖北省法制报社等单位合并组建。在40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坚持党对警校工作全面领导,始终坚定“警校姓党”办学政治方向,始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立德树人”初心使命,始终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协同育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办学定位,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警官职业大学。
截至2023年,学校植根司法行政行业,立足“警”字专业,不断优化布局调整,现有25个专业,其中国家骨干专业1个,央财支持专业2个,司法类国家控制专业(警察专业)7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专业10个。
前身溯源
湖北省警官学校
1981年4月,湖北省劳改干部学校成立。
1984年1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湖北省劳改工作学校。
1985年6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湖北省劳改警察学校。
1993年2月,经湖北省劳改工作管理局批准更名为湖北省劳改工作警官学校。
1996年2月,经湖北省教育委员会批准更名为湖北省警官学校。
湖北省司法学校
1981年2月,成立湖北省司法干部训练班。
1984年1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在湖北省司法干部训练班的基础上成立湖北省司法干部学校。
1987年6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湖北省司法学校。
合并发展
2002年4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北省警官学校升格为武汉警官职业学院。
2003年5月,湖北省司法学校整体并入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并设立了湖北省司法厅培训中心。
2003年12月,湖北法制报社整体并入武汉警官职业学院。
2009年2月,经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湖北省司法厅培训中心更名为湖北省司法警官训练总队。
2009年,被选定为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
2011年,被选定为湖北省教育援疆对口培训院校。
2012年,被选定为司法部司法信息化建设重点院校。
2015年,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明确武汉警官职业学院与湖北省司法警官训练总队成为一体的办学实体,同年、被选定为湖北省高校党建工作试点院校。
2020年,被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2021年,被评为“湖北省征兵工作先进单位”“武汉市高校平安建设先进单位”,获批省级“双高计划”专业群(A档)立项建设单位。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