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禁毒日的由来
20世纪80年代后期,毒品问题愈演愈烈,蔓延全球。毒品的泛滥直接危害人类的身心健康,并给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巨大威胁。全世界吸食各种毒品的人数高达2亿,仅美国每年就有近50万人因吸毒丧生。由贩毒、吸毒诱发的盗窃、抢劫、诈骗、卖淫和各种恶性暴力犯罪严重危害着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治安秩序。有些地方,贩毒、恐怖、黑社会三位一体,已构成破坏国家稳定的因素。
鉴于日益严峻的形势,1987年6月12日,根据联合国秘书长的建议,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召开了“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的问题国际会议”,这是部长级禁毒国际会议,有138个国家的3000多名代表参加,讨论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
在这次规模空前的禁毒国际会议上,会议通过了禁毒活动的《综合性多学科纲要》,向各国政府和组织提出了今后的禁毒活动中开展综合治理的建议。会议提出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yes to life,not to drugs)的口号。
6月26日大会结束时,为了进一步引起各国、各地区对毒品问题的重视,号召全世界人民共同抵御毒品的侵袭,与毒品犯罪活动作坚决的斗争,也为了纪念这次意义重大的国际禁毒会议,与会代表一 致建议,将每年的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这项建议被联合国采纳。当年召开的第42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正式确定每年的6月26日为“反麻醉品的滥用和非法贩运国际日”。
从此,每年的6月26日就成为“国际禁毒日”。
国际禁毒日发展历史
199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授权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可核准部分毒品犯罪死刑案件。
1991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首先授权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毒品犯罪死刑案件。
1991年6月,中国召开全国禁毒会议。
1991年4月30日,联合国麻醉药品委员会召开第34届反毒品会议。
1990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务会第十七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禁毒规定》,共16条。
1990年11月,中国成立了国家禁毒委员会。
1990年4月9日,世界部长级反毒品大会在伦敦召开。
1990年2月20日至23日,联合国在美国纽约联合国大厦举行禁毒特别大会。
1989年11月13日,国务院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扫除吸毒、贩毒,“除六害”运动。
1988年11月,100多个国家代表在维也纳订立了全面反对毒品走私的国际性协议。
1988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
1987年6月,联合国确定每年6月26日为国际反毒品日。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1982年3月8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的决定》。
1973年3月,联合国麻醉品滥用管制基金成立。
1946年2月16日麻醉药品委员会成立。
1946年2月16日联合国麻醉药品司在日内瓦成立。
国际禁毒日设立宗旨
世界范围的毒品蔓延泛滥,已成为严重的国际人民的威胁。据联合国统计,全世界每年毒品交易额高达5000亿美元以上,是仅次于军火交易的世界第二大宗买卖。80年代,全世界因吸毒造成了10万人死亡。毒品不仅严重摧残人类健康,危害民族素质,助长暴力和犯罪,而且吞噬巨额社会财富。对于发展中的国家来说,毒品造成的损失和扫毒所需要的巨额经费更是沉重的负担。
1987年6月,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举行了联合国部长级禁毒国际会议,有138个国家的3000多名代表参加了这次国际禁毒会议。这次会议通过了禁毒活动的《综合性多学科纲要》。26日会议结束时,与会代表一致通过决议,从1988年开始将每年的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全国各地对毒品问题的重视,同时号召全球人民共同来解决毒品问题。同年12月,第42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决定把每年的6月26日定为“禁止药物滥用和非法贩运国际日”(即“国际禁毒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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