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广东省民政厅印发的《2026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广东全省分四类地区制定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其中,广州、深圳等一类地区城乡低保最低标准为1206元/人·月,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二类地区为1073元/人·月,惠州、江门、肇庆等三类地区为932元/人·月,汕头、韶关、河源、梅州等四类地区城镇为869元/人·月、农村为696元/人·月。以下是2026年广东省各地区城乡低保最低标准详情:
2026年广东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表
单位:元/人·月

注:
1.城乡低保补差水平是指县(市、区)年度城乡低保资金支出(含分类施保)金额除以城乡低保对象人数除以12个月得出的人均补差水平。
2.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地区,可结合本地财政可承受能力适当研究提高地区农村最低补差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