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工学为主,管理学、理学、艺术学、文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深厚建筑、水利、电力、地质等基础工业行业背景及鲜明办学特色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应急管理部共建高校,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大学A类高校,“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CDIO工程教育改革”试点高校,“新工科”综合改革类项目实施高校,“欧盟伊拉斯谟计划研究生国际化培养项目”实施高校,“吉林省转型发展示范高校”,吉林省本科人才培养改革示范高校(A类)。学校具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是首批试办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的全国五所大学之一,曾是具有国防生招生资格的全国百所大学之一。
学校有湖东和湖西两个校区,占现有涵盖工学、管理学、理学、艺术学、文学等学科门类,招生专业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工程造价等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还有国家级特色专业,教育部“卓越计划”实施专业,国家地方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国家CDIO试点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农业水利工程、工程管理、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资源勘查工程等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评估,还有省级特色高水平专业,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专业,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省级品牌专业,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学校先后获得“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高校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色展示项目”“全国高校优秀网络通讯站”“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吉林省模范集体”“吉林省精神文明标兵单位”“吉林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吉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状”“吉林省五四红旗团委”等数项荣誉。
广泛交流,合作共赢。学校英国西苏格兰大学、俄罗斯南俄国立技术大学、美国新墨西哥州立大学、德国卡塞尔大学、泰国格乐大学、韩国崇实大学等国外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互派留学生,互派专家、学者进行国际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并与英国西苏格兰大学、俄罗斯南俄国立技术大学、美国新墨西哥州立大学合作举办本科教育项目。学校扎实开展国际学生教育,国际学生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
长春建筑高等专科学校
1951年4月,长春土木建筑高级职业学校创建,隶属于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
1952年11月,长春土木建筑高级职业学校更名为长春土木建筑工业技术学校,隶属于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
1953年4月,长春土木建筑工业技术学校更名为长春建筑工程学校。
1953年9月,长春土木建筑工程学校更名为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长春建筑工程学校。
1955年6月,更名为重工业部长春建筑工程学校。
1956年7月,重工业部长春建筑工程学校更名为冶金工业部长春建筑工程学校,隶属于冶金工业部。
1958年10月,冶金工业部长春建筑工程学校更名为长春冶金建筑专科学校。
1963年5月,长春冶金建筑专科学校更名为长春冶金建筑学校。
1969年5月,长春冶金建筑学校隶属于吉林省冶金局。
1978年6月,长春冶金建筑学校隶属于冶金工业部。
1983年9月,长春冶金建筑学校隶属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
1984年10月,长春冶金建筑学校更名为长春建筑专科学校。
1992年4月,长春建筑专科学校更名为长春建筑高等专科学校。
1997年,被教育部遴选确定为全国示范性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
长春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1952年8月,长春测量地质技术学校创建,隶属于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11月改隶属于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
1953年9月,长春测量地质技术学校更名为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长春地质学校。
1955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长春地质学校更名为重工业部长春地质学校。
1956年7月,重工业部长春地质学校更名为冶金工业部长春地质学校,隶属于冶金工业部。
1958年10月,冶金工业部长春地质学校更名为长春冶金地质专科学校。
1963年5月,长春冶金地质专科学校更名为长春冶金地质学校。
1969年5月,长春冶金地质学校隶属于吉林省冶金局。
1978年6月,长春冶金地质学校隶属于冶金工业部。
1985年1月,长春冶金地质学校更名为长春冶金地质专科学校。
1992年4月,长春冶金地质专科学校更名为长春地质高等专科学校。
1993年5月,长春地质高等专科学校更名为长春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1997年,被教育部遴选确定为全国示范性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
长春水利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1953年7月,长春水力发电工程学校创建,隶属于燃料工业部。
1953年10月,长春水力发电工程学校更名为长春水力发电学校。
1955年7月,长春水力发电学校隶属于电力工业部。
1958年7月,长春水力发电学校更名为吉林省长春水利电力学校,隶属于吉林省水利厅。
1958年11月,吉林省长春水利电力学校隶属于吉林省水利厅。
1960年5月,吉林省长春水利电力专科学校更名为吉林水利水电学院。
1962年8月,吉林水利水电学院更名为长春水利电力学校,隶属于水利电力部。
1970年5月,长春水利电力学校更名为吉林省水利电力学校,隶属于吉林省水利局。
1979年12月,吉林省水利电力学校更名为东北水利水电学校,隶属于水利部。
1982年3月,东北水利水电学校,隶属于水利水电部。
1985年7月,东北水利水电学校更名为东北水利水电专科学校。
1988年6月,东北水利水电专科学校改隶属于能源部。
1992年4月,东北水利水电专科学校更名为长春水利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1993年3月,长春水利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电力工业部。
1995年1月,长春水利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东北电力集团公司。
1997年,被教育部遴选确定为全国示范性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
2000年3月,教育部正式批准长春建筑高等专科学校、长春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长春水利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并组建长春工程学院,隶属于吉林省人民政府。
2001年,学校承办全国首届"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研讨会"会议并当选为全国副理事长单位。
2007年2月,经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和教育部批准,学校成为全国具有国防生招生资格的七十所大学之一。
2011年9月,学校被教育部正式批准为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2011年10月,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单位,开始在水利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
2017年8月15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就共建长春工程学院正式签订协议。
2018年1月,学校被教育部认定为“新工科”综合改革类项目实施高校。
2019年1月,学校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2019年7月,学校被吉林省认定为吉林省转型发展示范高校。
2020年3月,学校被吉林省认定为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应用型A类建设高校,跻身吉林省9所重点建设大学行列。
2020年5月,学校入选吉林省本科人才培养改革示范A类高校建设高校。
2022年12月23日,包括长春工程学院在内的“吉林省高校汽车现代产业学院协作体”成立。
2024年5月31日,包括长春工程学院在内的“吉林省高校新质生产力研究联盟”成立。长春工程学院和吉林大学、长春工业大学、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当选联盟理事长单位,联盟常务理事会秘书处设在长春工程学院。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5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