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春医药职业学院立足长春,面向全省,辐射东北,以服务吉林和国家重大健康战略为责任,面向医药行业发展未来,以吉林省、东北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医药卫生行业未来发展需求为导向,以护理、口腔医学、药学、康复治疗为主,兼顾医学技术、健康管理等学科专业协调发展,构建对接长春市、吉林省及东北区域医药卫生战略发展的学科专业群,培养服务区域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急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学校在不断发展壮大中,斩获多项荣誉,被教育部、卫生健康委(原卫生部)批准为眼视光技术专业东北地区唯一自学考试主考院校;被吉林省教育厅、人社厅、发改委、科技厅、工信厅认定为“吉林省第四批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吉林省社区教育示范基地”“吉林省老年课堂试点高校”“吉林省家庭服务业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吉林省‘三支一扶’工作支医人才培养储备基地”“吉林省教育厅认定为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前身是长春东方大学,始建于1992年,2000年经吉林省政府批准、2001年经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统招计划内招生,具有独立颁发毕业证书资格的普通高校。2011年通过了吉林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2012年12月通过了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2016年,学校在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开展新校区建设。
2019年1月,学校整体搬迁至新校区。
2022年,被吉林省民政厅、教育厅认定为“吉林省老年课堂试点高校”。
2023年10月,学校入选2023年吉林省社区教育示范基地。
2024年2月,吉林省人民政府同意长春东方职业学院举办者由吉林省老教授协会变更为吉林盛华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办学地址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学路2067号”变更为“长春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金汇大路621号” ,同年3月,学校被中国成人教育协会评为首批“继续教育发展共同体”实验校。
2026年3月23日吉林省教育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命名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结果,经省教育厅研究,拟报请省政府批准长春东方职业学院更名长春医药职业学院。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6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