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艾提卡尔清真寺是中国西北四大名寺之一,位于新疆喀什市解放路,始建于明正统七年(1442年),原为喀什噶尔统治者后裔所建坟地小寺。现存建筑群形成于清同治十一年(1872年),占地16800平方米,由清真寺与教经堂组成,融合阿拉伯建筑风格与维吾尔传统艺术,寺门饰有阿拉伯文《古兰经》及维吾尔纹样,礼拜殿由140根雕花木柱支撑,可容纳10万人会礼。
该寺历经多次扩建:1537年扩建为主麻寺;18世纪后期经古丽热拉资助重建;1872年阿古柏扩建奠定主体格局;1937年寺前开辟广场并定名“艾提卡尔”(意为“节日广场”);1955年与1981年进行整体修缮。现存建筑包括12米高门楼、18米宣礼塔及2600平方米礼拜殿等,兼具宗教与建筑艺术功能。
喀什艾提卡尔清真寺,中国西北四大名寺之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始建于明正统七年(1442)左右,原为喀什噶尔统治者沙尼色孜·米尔扎的后裔修建的一座坟地小寺。嘉靖十六年(1537)前后,乌不里哈德尔·米尔扎阿尔伯克扩小寺为主麻寺。据传18世纪后期根据古丽热拉遗愿用她的大笔钱财重建此寺。清同治十一年(1872),阿古柏一度占领喀什噶尔,对该寺进行大规模扩建,形成现存规模和格局。“约建于公元1872年”之说即由此而来。1937年,在寺前开辟大道和广场,寺名“艾提卡尔”,即维吾尔语“节日广场”之意。1955和1981年两次大规模整修。占地面积16800平方米,由东面清真寺和西面教经堂两大部分组成。阿拉伯式建筑,兼有维吾尔族古代建筑风格。寺门浅蓝色,高约4.7米,书有阿拉伯文《古兰经》文,周围衬有维吾尔艺术风格的精美图案和花纹。门楼约高12米,两侧各有一高18米的宣礼楼,为米黄色雄美尖塔,后有大型拱北建筑,附以小尖塔和新月。进大门和拱北即为清真寺大院庭,礼拜殿建在院庭后部高台上,高台下不远有栅栏一道将院庭分为内外两层。大门至大殿道路两侧有二亭状砖龛,既增加院庭对称感,又为在院中会礼的人指示朝向。礼拜殿总面积约2600平方米,由内殿、外殿、抱厦三部分组成;支撑大殿的系140根蓝绿色雕花木柱,由其隔成的棋盘状顶棚彩绘和藻井格外浓郁而富丽。教经堂原可供400名学员居住和学习。每逢两大节日,寺内及寺前广场格外热闹,可容10万人作会礼。该寺在中亚一带也享有盛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