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粽子,湖南省汨罗市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粽子,古称“角黍”。粽子最早记载于1600年前西晋新平太守周处所写的《风土记》,其云:“仲夏端五,方伯协极。享用角黍,龟鳞顺德。”于是口口相传,相沿成俗。汨罗粽子外形呈牛角状,粽体颜色橙黄,晶莹透亮;入口糯软略粘,清香味甜。
2019年10月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对“汨罗粽子”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地域保护范围
湖南省汨罗市现辖行政区域。
汨罗粽子外形呈牛角状、扎线松紧适当;剥去粽叶,粽体颜色橙黄,晶莹透亮;入口糯软略粘,清香味甜。
汨罗粽子肉粽干燥失重≤56%,蛋白质含量≥5.0%,脂肪含量≤17.5%。汨罗粽子原味粽或豆粽干燥失重≤62%。
汨罗市地处洞庭湖畔,生态资源丰富,亚热带湿润性气候带来分明的四季、充沛的雨量;东南高、西北低的丘陵中奔涌着115条大小河流,水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达41.8%,积蓄林木218.3万立方米。汨罗市农业经济基础坚实,农产品门类齐全,优质高产。水稻、玉米、红薯品质优。糯米、粽叶、馅料,是粽子的三大原料,关系到粽子的品质。汨罗市已建成长乐、三江、罗江三大糯稻种植基地,糯米种植面积3.4万亩以上,年产优质糯谷近2.8万吨;在汨罗白塘、屈子祠、桃林寺等乡镇,建立优质粽叶种植基地,种植面积近十万亩。为汨罗粽子品质提供了产业保障。
2018年,汨罗市有粽子加工企业8家,汨罗粽子生产规模年产量近4000万个,年产值近8000万元。
2006年5月,以粽子制作为主要习俗的汨罗江畔端午习俗被国务院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13年4月,汨罗将“粽子制作技艺”单列,被汨罗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2019年10月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对“汨罗粽子”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楚顷襄王十九年(前278年),农历五月初五,爱国诗人屈原在汨罗江边悲壮一跃,投江而去。据《汨罗市志》记载,东汉建武(25年-56年)中,每年农历五月初五,屈原忌日改投箬叶裹黍米的粽子于汨罗江,由此沉淀和演变成汨罗江两岸人民独特的端午习俗,汨罗粽子也成为了独具特色的端午节食品。
粽子,古称“角黍”。粽子最早记载于1600年前西晋新平太守周处所写的《风土记》,其云:“仲夏端五,方伯协极。享用角黍,龟鳞顺德。”于是口口相传,相沿成俗。
2017年以来,汨罗市按照“5万亩糯稻优质基地、5万人就业、50亿元产值”的总体发展目标,加快粽子文化产业发展。汨罗市委、市政府成立了汨罗粽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领导小组,由市场监管局牵头协调相关单位部门,对粽子品质特性、历史渊源、自然环境、人文因素等进行深入调研,聘请省内技术专家反复论证探讨,按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要求,做好“汨罗粽子”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工作。
2019年7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召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技术审查会议,“汨罗粽子”顺利通过专家审查。